二.计价方法

 

当前,互联网广告还处于起步阶段,关于如何收费的行业标准还莫衷一是,下面列举的是几种国际惯例的做法。

基于广告显示次数的 CPM(千人成本)计价法

即以广告图形被 LOAD(播映)1000次为基准的进行收费,如广告主购买20个CPM,意味着所投放的广告可以被播映20,000次。按照

CPM收费,即可以保证客户的付费和浏览人数直接挂钩,还可以鼓励网站尽量提高自己网页的浏览人数,也可以避免客户只在封面做广

告的弊病,因为按照CPM的计价方式,在封面做广告和在其它页面做广告的收益和付出比是一样的。


CPM的Per Thousand的标准是Page Views还是User Sessions ,国际惯例是Page Views。就是说假如有1000个人次(User

Sessions)访问网站,而Page Views是1200的话,那就说明其中有一些人看了两次以上这个网页。为什么收费标准不是User

Sessions而是Page Views,是因为假如其中一个人看了两次以上这个广告的话,这个广告也起到了相应的作用,就象电视广告一个晚

上放三次,也是按三次收费,即使可能是同一个人看到。


基于广告所产生效果的 CPC(每点击成本)计价法

以广告图形被点击并连接到相关网址或详细内容页面 1000次为基准的收费模式。如广告主购买10个CPC,意味着投放的广告可被点击

10,000次。虽然CPC的费用比CPM的费用高得多,但是广告主往往更倾向选择CPC这种付费方式。实际回应按上网者浏览广告后提供个

人资料数目付酬。一般一个网络媒体(网站)会包含有数十个甚至成千上万个页面,网络广告所投放的位置和价格就牵涉到特定的页

面以及浏览人数的多寡。这好比平面媒体(如报纸)的 "版位"、"发行量",或者电波媒体(如电视)的"时段"、"收视率"的概念。

按照国际惯例,网络广告的计费大多是以主页的热门程度(即浏览人数)划分价格等级,采取固定费率,通常是每CPM收费$15~

$200不等。当然也有些广告主对此收费模式提出异议,他们认为如果读者仅仅连线到广告所在的主页而不去点击它,那么顶多不过只

是有一个广告的印象,还是不知道它实质说了些什么内容,更何况网络媒体本身就是图、文、音并茂,读者很可能错过该广告。所以

如何刺激读者主动链接阅读广告内容是现阶段网络广告的重点。由于点击广告进入广告客户的页面观看那些更详细广告资料的读者基

本上是对此产品有兴趣的潜在顾客,因此广告主也愿意付与较高额度的费用。例如日本的丰田汽车公司(TOYOTA)对于每次曝光只愿

意付几美分,但对于每次点击(click-through)则愿意付出高于曝光几倍的价钱。而早在96年,世界第一大广告主宝洁(P&G)在其

第一次实施网络媒介购买时就同Yahoo!达成协议,采用点击次数进行广告计费。由于国内的互联网市场还未成熟,目前大多采用包月

、包版面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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